2020-10-14 11:24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微信

唐山人民医院发布重要公告

唐山人民医院关于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报告了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关情况。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给疫情防控带来更大挑战,广大患者朋友一定要加强个人防护,前往医院就诊时积极配合医院的防疫工作,我院一直采取多项防控举措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筑牢“防输入、防散发、防反弹”底线,切实守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9月28日零时以后自青岛来唐返唐人员,必须持10月12日24时以后检测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可进入我院。

  门诊

  1、来院人员需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检测和询问,在医院入口处向医院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和包括流行病学史在内的预检分诊。

  2、患者及陪同人员需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询问。

  3、医院在挂号、缴费、使用自助机、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处,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社交距离。

  4、来院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

  5、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

  6、发热患者(体温≥37.3℃)请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住院

  1.所有患者住院期间无故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病房。

  2.陪护人员请积极配合病区门口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凭居民身份证登记,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条件,未经登记不得进入病区陪护。

  3.按照陪护等级要求,需要陪护的患者,只允许一名家人陪护并相对固定,陪护人员同样要配合医院的相关监测要求,患者及陪护人员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如遇体温异常,需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医务人员追踪检查结果。

  4.病区医务人员识别并核实陪护人员身份后,对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记录。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集聚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唐山市人民医院

  2020.10.13

编辑: 吕泽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