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3 10:1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滦南警方连续查处2起非法售卖警用服装案

非法售卖警用服装涉案人员被行拘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近日,滦南县公安局司各庄派出所经细致摸排、深入工作,连续查处2起非法售卖警用服装案,2名涉案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天正逢司各庄镇大集,为预防集市扒窃案件发生,司各庄派出所民警到集市上巡逻。其间,民警获悉集市上有人售卖警用服装的线索,遂果断展开行动,在司各庄镇集市东南角,成功将非法售卖警用服装的违法嫌疑人高某俊、高某利查获,并在该二人各自摊位分别缴获各类制式警用服装6件、10件。

  经传唤询问,高某俊(男,62岁,安各庄镇人)、高某利(男,48岁,安各庄镇人)均如实交代了其在经营劳保用品的过程中,自他人手中收二手制式警服后在集市进行售卖并获利的违法事实。

  目前,上述两名违法人员均已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其非法售卖的警用服装被依法没收。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群众在生活中提高警惕,若遇到有人自称警察时,一定要对其服装和相关证件真伪进行仔细辨别。同时,不要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去购买仿制的假警服,为逞一时潇洒而触犯法律。

编辑: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