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9年1月26日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自1月23日开幕到1月24日下午6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398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393件,占提案总数的98.74 %。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69件,占立案总数的17.56%;政治建设方面的29件,占7.38%;文化建设方面的121件,占30.79%;社会建设方面的148件,占37.66%;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26件,占6.62%。未予立案的5件,占提案总数的1.26%。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市政协办公厅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