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3 03:13:57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唐山交警重点整治电动三轮、电动四轮车(图)

原标题:交警部门开展统一行动
向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图为查处现场。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魏伟)当前,我市交警部门整治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正在持续开展之中。7月2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开展行动,查处各类违法机动三轮车30辆。

  当天10时许,记者来到学院路与北新道交叉口,看到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展开工作,对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时,路口东南角停放着大量涉嫌交通违法的各色机动三轮车。执勤民警正在对一名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女子进行处置。此人未能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后经核查,民警发现该女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民警表示,该女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面临500元罚款。同时,民警依法将该三轮车扣留。

  此时,路口执勤警力发现一辆满载废品的电动三轮车沿北新道由东向西驶来,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经查,该驾驶人持有“C4D”驾驶证,允许驾驶正三轮摩托车,但北新道属于禁行道路。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今早我们还查获了一起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持C1驾驶证开三轮车,面临500元罚款,记12分。”民警说。

  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李逍宇介绍,此次开展治理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的目的,就是规范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行动开展以来,交警二大队查处的此类驾驶人中,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情况占比重较大,均依法给予了相应处罚。需要提醒的是,驾驶机动三轮车需要进行正规的驾驶培训、考试,未经过此类培训的驾驶人,驾驶技能不熟练,遇突发情况难以正确处置,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区行车秩序,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支队在市中心区开展整治三轮车、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整治重点车辆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燃油三轮车;重点违法行为为:无证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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