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整合旅游资源 培植旅游精品
河北日报消息(记者 王育民)7月1日起,《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唐山加快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并将进一步推进唐山依法兴旅、依法治旅,推动全域旅游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健康快速发展,为唐山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支撑,为唐山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动能。在条例的推动下,唐山将加快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到2020年,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和全域接待游客,工业旅游名城形象确立,全市接待游客总量突破8500万人次,休闲度假产品比重达60%以上,全市旅游业总收入突破900亿元,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率达到10%。
《唐山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全面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发展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内容涵盖了规划先行、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产业投资、“唐山周末”品牌打造、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景区价格浮动、违规开展旅游业务的管理等方面,努力做到既严格规范,又激发旅游市场活力。
突出全域旅游,进一步明确立法目的、发展目标。为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条例明确了“促进本市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立法目的。在此基础上,条例还明确了全域旅游发展原则,规定旅游资源的利用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合理有序开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按照条例,唐山以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为全域旅游发展目标,加强域内旅游业与北京、天津旅游业的协同发展,建立健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统筹跨区域以及区域间相邻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协调机制、规划布局、市场营销和管理服务一体化。
突出科学发展,进一步强化全域旅游规划的统领。条例重点强化了全域旅游规划的统领和保障作用,对规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保障作出规定。条例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依法征求各方意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文物保护规划相协调,推动实现“多规合一”。同时,为了盘活有限资源,加快旅游业开发,针对目前存在的“占有资源而不开发”现象,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旅游资源开发经营退出机制,对不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开发建设和经营,造成旅游资源严重破坏或者长期闲置的,依法收回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权,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
突出旅游产业引领,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协调发展,条例从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培植旅游精品,开拓旅游市场,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整合旅游资源,挖掘、开发特色旅游项目和旅游商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促进旅游业与文化、教育、工业、农业、林业、商业、卫生、体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工业旅游、研学旅游、商务会展、邮轮游艇、自驾车旅游、低空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建设符合市场需求、多样化的旅游产品体系,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推进历史文化、休闲度假及山地、冰雪、海洋、生态等旅游产品的开发。同时,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应当结合本地资源特点、生态环境优势和市场需求实际,制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相关休闲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并鼓励和扶持在保护生态环境和耕地的前提下,利用农村民居、田园、民俗风情等自然、人文资源开展乡村旅游经营活动,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
突出民本思想,进一步规范旅游服务和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为加强旅游服务,条例从唐山市旅游业信息化发展实际出发,对旅游电子商务、旅游合同的电子化、导游身份识别的信息化等给予确认。条例规定,鼓励旅游经营者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旅游经营和服务,并鼓励旅游集散地、景区提供免费无线局域网接入服务,加强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和信息推送等智慧旅游服务功能建设。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网站)经营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为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条例规定建立旅游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受理制度,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监察,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严格规范管理违规开展旅游业务的“擦边球”行为,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培训中介机构、保险公司等违规开展旅游业务的现象,条例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旅游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职权,以更好规范旅游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