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恢复部分业务现场办理的公告
尊敬的办事企业、群众:
按照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弹性工作制的通知》(唐政办字〔2020〕20号)要求和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工作安排,自即日起,滦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恢复部分业务办理(需要现场踏勘的事项除外),全力保障复产复工。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不放松的要求,为保障办事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形式,现场办理必须提前预约,不接受自行到大厅办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对需要到审批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和企业请提前与对应科室联系预约,严格遵守预约时间,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件,积极配合值班人员登记、测温,方可进入办事大厅。
二、所有进入审批局办事大厅的人员,实行微信扫码登记制度,微信二维码是:
扫码后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和现场测量的体温,然后点击“进入”。
三、在办理事项过程中,人员间隔保持1米以上,不要人员聚集。
四、各项业务预约电话和微信群二维码如下:
五、各科室、入驻窗口电话号码如下:
六、此规定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