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聚集性活动实行举报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防止新冠肺炎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一切聚集性活动的通告》精神,在全区范围内严禁举办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鼓励居民对发现公众聚集性活动实行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内容
(一)组织和参与聚集、聚餐、聚赌等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会活动;违规操办红白喜事;其他形式聚集性娱乐活动(包括打牌、打麻将、下棋、跳广场舞、健身操等)。
(二)针对个别发热人员排查中隐瞒实情、不去发热门诊就医的。
(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未按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履行聚集性活动管理职责的。
二、举报方式及要求
(一)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箱方式举报。
(二)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人数、详细位置。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登记在案,并将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反馈至相关镇(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置。
(三)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给予相应奖励。
三、举报规定
(一)接受举报的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违反者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对恶意举报、弄虚作假、无中生有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通告由唐山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0315-5576492
电子信箱:gxqfkldxzbgs@163.com
唐山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