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发热人员个人报告和就诊管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村(居)民个人必须每日自测体温,出现发热情况时第一时间向村(居)委员会和单位报告,并就近到场镇卫生院发热筛查门诊或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全区村卫生室、医务室、各类门诊部和诊所暂不接诊发热病人,如发现发热人员,必须引导其到场镇卫生院发热筛查门诊或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各复工复产企业负责对员工做好体温检测,出现发热情况,须将其安置到单人单间隔离,并第一时间向所属片区报告情况,在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防护安全的情况下转运至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发热人员到场镇卫生院后,首诊医师进行初步筛查,引导无流行病学史、有明确发热原因的自行到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能明确发热原因或有流行病学史的立即就地单人单间隔离,为患者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在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防护安全的情况下转运至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发热人员要认真回答医务人员问诊,如实说明个人相关信息和健康状况,不得隐报、瞒报,任何隐瞒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住址真实姓名等重要信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不明原因发热,或有明确病因引起发热但不能排除新冠肺炎诊断的,要接受免费CT检查和核酸检测,并配合医院做好隔离和治疗。
六、为不影响及时救治,降低病毒感染和传播风险,全区发热人员必须在区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