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9 23:27:1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唐山:不拴犬链随意遛犬现象有所抬头

疫情未散

不拴犬链随意遛犬现象有所抬头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3月24日,读者金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其居住的凤凰世嘉小区一些犬主出门遛犬不拴犬链,让狗随意撒欢,险些伤人酿祸。现在疫情未散,小区随意遛狗撒欢现象有所抬头,恳请晚报呼吁一下,市民要规范养犬,相关部门需加强监督管理。

  金女士对记者说,我市疫情防控积极向好,小区不再限制出入次数,春暖花开,小区出来的人明显多了,有些人喜欢将自己家的犬带出来游玩,有的犬主不给犬拴链子,任凭其四处撒欢。“他们遛狗的时间大多是早8点以前,下午5点到晚上8点左右,这段时间正是出来的人多的时候。我前天出门遛弯时腿被一只没有拴链子的狗给咬了,好在穿得比较厚,没有被咬坏。”

记者分时段走访

是否拴犬链犬主各有说法

  记者25日上午7时多在光明路、友谊路路段都看到有人遛犬,大部分都拴着犬链,不拴犬链的有的是比较小的犬,也有几只体型较大的犬。还有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将犬放在脚下,小犬斜着身子往外看,看到生人,不时发出尖叫。

  下午4点左右,记者在凤凰世嘉小区、鹭港小区看到,出来遛犬的几位居民有的给犬拴链,有的没拴链。陈先生说,犬在家关了一天,出来放风再拴上链子,它不舒服。饲养多年金毛犬的小霞说,她家的犬温顺老实,不会咬人伤人的,不用拴链子。卢女士近日从老家带回一只小犬。她说自己出门遛犬一定给犬戴上嘴套、牵引犬链,犬拉的粪便用纸包好扔进垃圾箱,碰见小孩子、老人一定远离,不会影响别人。吴先生正在放自家的泰迪犬,他对记者说:“并非人人都喜欢犬,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怕犬。眼下依然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一级防控响应还未解除,拴链遛犬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对不拴犬链行为说不

疫情期间更应遵守规定

  记者在小区走访时,居民江女士对记者说,她在一些媒体上看到由于犬不拴链犬到处跑,导致孩子受惊吓、孕妇受伤、老人骨折等事故时有发生,这些都为大家敲响了警钟,所以应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特别是在当前特殊时期。

  记者了解到, 2月6日,唐山市文明办、唐山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疫情期间不户外遛狗的倡议书》,呼吁广大养狗市民,严格管理好自己的宠物:要圈养、不遛狗。防控疫情期间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宠物,严禁散养,不携狗乘公用电梯和公共交通工具,不去户外遛狗。

  而且,早在2019年8月30日,我市公安部门就发布了《唐山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对文明养犬有着严格的规定,但具体落实执行起来还有漏洞。人人都懂“遛犬拴链”的道理,但近来遛犬不拴链的现象有所抬头。市民韩先生认为,小区内的不文明养犬现象要靠业主和物业共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我市规范养犬管理的规定执行。物业、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要在小区醒目处张贴文明养犬的提示牌,对不拴链的犬主人要进行劝导,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法。

  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位市民向记者表示,他们希望通过晚报向市民呼吁,自觉遵守养犬相关规定,遛犬时主动拴犬链。尤其是在目前情况下,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养犬规定。 (武猛)

  新闻链接:

  唐山市公安局2019年8月30日发布《唐山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通告中称饲养犬只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广大居民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科学养犬,做到出门遛犬要带齐“四个一”:即一个犬证(犬牌)、一个犬链、一个嘴罩、一个小铲。

  (二)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场馆、商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电梯时,必须采取有效约束措施。

  (三)重点管理区内携犬出户的,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约束,必须避让行人,特别是老年人、孕妇和儿童;养犬人必须对犬只排泄的粪便等遗弃物立即清理干净。

  (四)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犬只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必要的费用,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养犬人要严格自律,并有责任驯化所饲养犬只,养成文明、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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