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
犬只随地大小便,
非法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
与此同时,
因宠物犬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社会上呼吁加强犬类管理的呼声很高...
为维护我市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
保障居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给每位市民创建一个
文明、舒适、和谐、轻松的居住环境,
现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遵化市文明养犬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一些养犬不文明行为也带来了噪声、伤人等诸多社会问题。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和卫生,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遵照《河北省文明养犬公约》、《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1、依法养犬。依法依规办理养犬的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安全养犬。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带大型犬、烈性犬上街或出入公共场所。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带犬只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3、卫生养犬。携犬出户,不要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花圃。要避免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随地排泄,要准备好清理犬粪的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只在户外排出的粪便,保持环境卫生。对于犬粪不自清的行为,城管部门将处以200元的罚款。
4、文明养犬。要体谅他人感受,防止犬吠影响他人。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和睦邻里,避免纠纷。犬只外出,要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对于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公安部门将给予扣留并罚款。
5、健康养犬。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为犬只注射疫苗。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必要时,交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对病犬、伤犬、死犬妥善处置,不随意遗弃。
广大市民都要做文明养犬志愿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宣传养犬知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希望广大养犬市民积极响应此倡议,积极履行义务,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遵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遵化市公安局
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遵化市农业农村局
遵化市卫生健康局
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