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5 02:59:53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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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场所篇之水路客运(14)

  1.水路客运站等要制定应急预案,规范防护与消毒流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做好口罩、手套和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客运码头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客运码头设置应急区域,高于37.3℃的乘客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4.保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船舶行驶过程中,应使用最大通风量;气温适合的,建议船舱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客运码头增加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频次,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6.客运码头和船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对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做好清洁,定期消毒。

  7.船舶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乘客。

  8.有条件的船舶内部咨询台或服务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优化服务流程,简化餐食供应。

  9.船舶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船舱、驾驶台等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座椅等公用设施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和消毒处理。

  10.乘客和工作人员均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11.乘客优先采用网上购票,现场购票排队或登船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12.在客运码头和船舶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13.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始发或终点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车次,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14.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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