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及线索举报的通告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但保持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经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并鼓励群众对相关人员线索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员范围
(一)按照最新的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调整,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唐人员。
(二)离鄂离汉通道开通后,来(返)唐的湖北(武汉)地区人员。
(三)境外来(返)唐人员。
二、管控方式及要求
(一)所有上述重点人员来(返)唐前,均应向所在社区(村)或用工单位如实申报行程安排,抵唐后,按要求统一进行2次核酸(间隔24小时)、1次抗体检测。对瞒报不报的,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追责。
(二)所有企业(含建筑工地及个体经营户)应向我区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单位如实报告员工中重点人员情况,并督促其按要求进行检测,对瞒报不报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所有宾馆酒店应向公安机关及属地单位如实报告住店旅客中重点人员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检测,对瞒报不报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鼓励群众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重点人员及企业(含建筑工地及个体户)、宾馆酒店的瞒报不报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将给予相应奖励。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0315-3724797)举报,也可采取“网信路北”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本通告由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唐山市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