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7 12:20:13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丰南发布、丰南区医疗保障局

丰南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缴期限

丰南区医疗保障局

致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群众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群众朋友:

  你们好!医疗保险是国家为您的幸福生活搭建的安全网,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帮助您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丰南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已于去年10月份开始缴纳,考虑疫情影响,为保证广大群众及时缴费并享受相关待遇,特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缴期限。请您务必关注有关缴费事宜:

  一、缴费标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总额每人每年820元,其中财政补贴550元,个人只需缴纳270元。农村建档立卡、特困、低保、重残和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等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负担。

  二、缴费范围。未缴纳城镇职工医保的所有丰南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参加丰南区城乡居民医保;非丰南区户籍居民但已办理居住证或在我区就读的学生以及在丰南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外籍人员的配偶、未在校子女等,也可参加丰南区城乡居民医保。

  三、缴费方式。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多种简便易行的缴费方式,其中您可通过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完成缴费。如您在缴费过程中遇到无法正常缴费的相关提示或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与本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联系办理,也可拨打缴费咨询电话:0315-8101357。

  四、特别提示。补缴期结束后,未缴费的群众将不能继续缴纳丰南区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且在2020年度内不能享受普通住院报销、意外伤害住院报销、慢性病报销、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补助、生育补助、大病保险报销等医保待遇,由此会为您的幸福生活带来重大隐患。

  尊敬的广大群众朋友,为了您的幸福生活多一层保障,少一些风险,请您务必正确认识并积极参保。最后,衷心祝福广大群众朋友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丰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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