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7 12:47:4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迁安融媒、迁安报社

唐山一地试行医疗保障信用“红黑名单”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医疗保障服务监管,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医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迁安市医疗保障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根据管理办法,医疗保障信用“红黑名单”分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守信“红名单”指因遵法守信行为,规范诚信执业、践行行业文明,受到市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表彰、奖励,在本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对医疗保障诚信建设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对列入守信“红名单”的机构或个人,申请办理医保业务时,将为其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办理。失信“黑名单”指违反法律犯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社会公德、违反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侵犯患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认定为严重失信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机构或个人,将开展联合惩戒。

  该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药师)及参保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加快推进基金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动态管理,健全医保管理诚信档案,完善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数据库,将医疗保险失信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形成不想欺、不敢欺、不能欺的医保基金防护网。(赵一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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