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民医院
滦州市人民医院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关于门诊、住院患者就诊和住院探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按照《滦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意见》滦卫健发[2020]29号文件要求,滦州市人民医院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即日起严格执行住院病区封闭式管理及住院病人陪护管理。公告如下:
一、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无故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二、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含急诊、门诊、住院部等区域)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在挂号、缴费、药房等区域候诊时至少保持一米间距,在诊室候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患要求,避免聚集。
三、对陪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登记,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条件,未经登记不得陪护。
四、陪护人员需持《陪护证》进行陪护。《陪护证》需凭居民身份证到护士站办理。
五、按照陪护等级要求,需要陪护的患者,只允许一名家人陪护并相对固定,产后及儿童住院患者酌情增加一人陪护,陪护人员同样要配合医院的相关监测要求,凭《陪护证》出入病区,患者及陪护人员,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如遇体温异常,需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医务人员追踪检查结果。
六、病区医务人员识别并核实陪护人员身份后,对陪护人员进行每天2次的体温监测,并记录。
七、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集聚,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滦州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5日
滦州市中医医院
滦州市中医医院关于疫情期间封闭式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门诊、住院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1、所有人员进入医院请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好口罩,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唐山市以外地区来我院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或者通行证。
2、在挂号、缴费、药房等人员密集区域候诊时,注意保持1米间距,就诊时患者独自进入诊室,儿童及特殊需要患者可由1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
3、医院自2020年4月28日零时起,患者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避免人员聚集,严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楼道扎堆聊天。
4、住院过程中,按照陪护等级,需要陪护的患者,只允许1名家人陪护并相对固定。产后及重症患者可酌情增加1名陪护。陪护人员需持《陪护证》进行陪护。《陪护证》需凭身份证到护办室办理。
5、所有陪护人员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首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登记,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聚集。如遇体温异常,需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追踪检查情况。
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祝您早日康复!
滦州市中医医院
2020年4月27日
温馨提示
“五一”劳动节继续执行无假日门诊,各大病区及门诊均有值班人员在岗。
滦州市急救电话:7160195 712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