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拟于即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现将恢复开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防止因人员集中进入增加疫情防控风险,除必须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有关事项外,请优先采用线上模式办理诉讼相关业务。当事人可以通过“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河北电子法院(http://www.hbdzfy.gov.cn)、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网(http://tszy.hbsfgk.org)办理网上立案。对于不便于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可将诉讼材料直接邮寄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字样。
需要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的群众,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另,诉讼服务中心开通三部立案咨询电话: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及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咨询电话为2067183、2067185,执行异议、复议立案咨询电话为2067180。
二、对必须到现场立案的当事人,需提前与相关立案工作人员联系预约(联系电话同上),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
三、当事人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前,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配合法警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工作,并出示健康码。未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拒不配合登记及体温测量、体温异常的禁止进入。
四、当事人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前等候排队时,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听从值班法警指挥,有序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后办理相关诉讼业务时,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亦应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中心的各接待窗口只允许1人办理业务,其他人员在大诉讼服务中心外的分流点等待。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离开。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造成人员聚集的当事人,由值班法警带离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广大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