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走读学生,这些复学要求一定要知道!
遵化市公安局
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遵化市卫生健康局
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遵化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疫情期间走读学生复学管理的公告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病毒输入校园,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走读学生复学要求公告如下:
1、复学前须如实向学校上报开学前至少14天的自我监测和行踪报告,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
2、每天按要求测量学生的体温,学生在家若身体出现异常(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等症状),应及时做好防护到定点医院就医并如实向学校班主任报告。
3、上、下学途中必须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不得到辅导班和小饭桌(小餐桌)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就餐或住宿。
4、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严禁乘坐非法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等违法车辆上下学。
5、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辛辣等食品,严禁到学校周边的流动商贩、摊点购买食物。
6、家长和学生要与学校一起,共同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果因为学生家长或学生隐瞒实情造成新冠肺炎的传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民办幼儿园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严禁无证民办园开展保教活动;严禁到无证民办园入托。
对违反疫情期间管控措施的个人或家庭,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管控的相关线索。
举报电话:0315-66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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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