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5 23:37:5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唐山2019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有悦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报告
2019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媛媛) 受唐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在6月4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有悦向大会提交2019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一、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空气环境质量方面: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54、同比下降4.9%;PM2.5平均浓度5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2%;优良天数221天,优良天数比例60.54%,其中优天29天,同比增加9天。2019年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为“优秀”。

  水环境质量方面:国家、省考核6条河流9个断面全面达标,全部达到或优于四类水质标准,5个断面实现水质类别提升。市考核29条河流53个断面,51个达到考核要求,水质达标率比2018年提升39.9%,其中19个断面达到或优于三类良好水质要求,35个断面水质类别提升。省考核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水质全部达到三类考核标准。18个国控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站位浓度均值全部达到一类海水水质。2019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构建严密环保制度机制。在继续实施“市委书记和市长双组长”“生态月调度”基础上,创新“六查”督导方式,开展环保专项巡查、市县领导每天带队夜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市环保指挥中心常查、市新闻媒体联合暗查、生态环保示范专班专查,发现解决环境问题6972个。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六个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对重难点问题实施逐点突破攻坚。推进环保治理立法,制定实施《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巍山凤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市中心区高污染车辆专项整治的决定》。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实施“双罚”机制,制定《唐山市露天禁烧管理及惩罚办法(试行)》。

  (二)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压减炼钢产能720.55万吨、炼铁产能429万吨、水泥产能26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焦炭产能62.7万吨、煤炭产能272万吨,启动唐钢等钢铁、焦化企业减量整合搬迁,主城区174家陶瓷企业关停。推进企业深度治理,五大行业完成改造440项,其它行业工业窑炉完成改造260家,全市729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完成省达削减煤炭消费155万吨和42.1万户双代改造,推广洁净煤58.2万吨,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煤炭经营户抽检覆盖率100%。加强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全域治超、创建无超限超载城市行动,查处车辆5.23万辆次、罚款1.37亿元,打击黑加油站点99个、黑加油车124辆,7条“公转铁”专用线通车运营。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地现场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和空气监测系统“两个全覆盖”,清理市中心区拆迁场地、闲置土地建筑垃圾486.98万方,全部实施绿化或覆盖。

  (三)持续全面综合施策,水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实施河湖水系连通等6大类47个项目,完成62条438公里河道清淤,全市河湖生态补水2.09亿立方米,实现主要河流跨县界监测全覆盖,扣缴各县(市、区)超标河流断面生态补偿金3210万元。推进工业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8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城市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98.8%,县级城镇污水处理率90%以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调整优化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展乡镇级及以下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完成8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20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和15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实施无人机航测飞行77架次1260平方公里,完成三次排查任务,被生态环境部评为“长江、渤海入河(海)排污口排查专项工作突出单位”。

  (四)统筹协调共防共治,土壤污染防控稳定推进。严格建设用地开发管控,污染地块监管动态更新,杜绝“毒地”开发和土壤二次污染。全面加强污染源监管,督导135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布,对76家涉重金属重点企业全面核查。有序推进试点项目,利用中央资金5400万元专项用于曹妃甸区农用地调查评估与修复试点项目,已完成现场修复,正在评估。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比例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73%,完成河道两侧1127家养殖场户清理整治,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938.8万亩次,示范缓释肥135.5万亩次,应用有机肥104.3万亩次,秸秆综合利用率97.51%。

  (五)坚决守住生态底线,生态保护修复聚力推进。大规模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84.01万亩,占省达任务70万亩的120%,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面推进矿山整治修复,11家省达停产整治矿山完成环境深度整治,完成292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治理修复,676个尾矿堆(坑、池)全部停止尾矿排放并实施治理。开展巍山凤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43家矿山和14家散乱污企业全部“两断三清”,78家工业企业和9家矿山全部断电停产,108家种植养殖场,清理取缔64家,整治提升44家,治理提升174家无名场院和各类堆场。加大自然保护区监管力度,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整治专项行动,拆除项目14个,补偿约2.8亿元,封停项目17个,实施行政处罚项目18个143.844万元。

  (六)加强风险防范防控,生态环境安全保持稳定。严格核辐射安全监控,1388枚放射源全部正常使用,全市所有冶炼、加工废钢企业安装“门式辐射自动检测系统”,成功处置13起“输入型”辐射事件。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324家单位完成2019年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定重点风险源企业名单,累计排查企业1018批次,整改隐患453个,完成45家年产5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智能监控系统安装。完成重金属减排任务,建立57家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清单,对28家重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口径统计,铅、汞、镉、铬、砷五类重点重金属减排266.344996kg。环境信访案件同比明显减少,完善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受理和转办环境信访事项3587件,比2018年下降32.5%。

  (七)多措并举综合施治,环保监管水平全面提升。健全监控监测网络,增建1000多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将6304家工业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比2018年增加2444家。提升智能监管水平,在54家重点企业安装门禁监控系统,建立在用车遥感监测平台、机动车黑烟抓拍监控系统和车辆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实施绩效分级管控,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清单化管理,对19个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

  坚持违法“零容忍”,全年检查企业55969家,立案处罚2013件1.48亿元。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47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033名。

  二、2020年疫情防控环境管理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紧盯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等关键环节,加大督查和监测力度,未发生因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不当造成病毒二次传播问题。一是科学规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建立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报告制度,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区域应急协调机制,固定专用车辆,增加收集频次,建立243个医疗废物贮存周转点,全天候跟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做到应收尽收、当日全部安全处置。二是加大医疗和城镇污水监管力度。组建市、县、乡三级监管工作网络,对全市52家医疗机构、2家医废处置单位、1家医废处置备选单位,逐一明确专人监管,按规定频次实施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不定时抽查抽测,强化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监测预警,防止污水排放超标。三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全流程、全环节开展帮扶指导和执法检查,帮助医疗机构在应急情况下克服困难,正确处理医疗废水,避免因处置不当造成超标排放。四是全力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结合生态环境管理职责,出台10条支持政策,从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环保治理等方面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将紧紧围绕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目标,坚持政治、目标、问题、实干、结果五个导向,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强保障。实现全市PM2.5浓度达到52微克/立方米,稳定退出全国168个重点监测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全市各县(市、区)空气质量退出全省168个县(市、区)排名后30位。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定不降,主要污染物减排量达到“十三五”减排比例要求,国省控监测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省、市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突出标本兼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二)突出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净水保卫战。(三)突出协同联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四)突出管服并重,提升环保精准管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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