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7 00:41:27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6日政协唐山市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部署要求,紧扣全市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提出提案,凝心聚力、建言献策。

  截至6月4日17时,共收到提案456件。依据《提案工作条例》,经审查,立案451件,不予立案5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350件,占77.61%;集体提案101件,占22.39%。

  在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10件,占立案总数的24.39%;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45件,占9.98%;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60件,占13.30%;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181件,占40.13%;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55件,占12.20%。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委员质量意识普遍增强,提案提出更加郑重,建议更加具体,质量明显提高。二是选题更加聚焦,围绕城市建设提档升级,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等问题,分别提出提案151件、92件、86件、78件,展现了委员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界别特色更加突出,各民主党派发挥各自优势,提出集体提案99件,彰显了通过提案履职尽责的热情和能力。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市政协办公室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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