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工作能力建设,圆满完成“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各项工作目标,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1.严守政治规矩,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职、敢于担当,严格落实请示报告、请假报备、工作登记备查等制度。持续掀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创新方式、丰富载体,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警培训轮训、宣讲辅导、重点问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入干警头脑、融入审判实践,确保理论清醒和政治坚定。
2.聚焦中心工作,精准服务保障。紧紧围绕“三创四建”活动,助力“一港双城”和曹妃甸自贸区建设,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期目标,深化与京津法院协作,从立审执各层面建立健全对口对接合作机制,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营商环境指导意见,健全多元商事纠纷解决制度,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第三方等多种方式解决企业纠纷,更多地运用调解的办法实现双赢,尽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完善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完善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密切关注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因疫情引发的涉企执行难、合同违约、企业债务、企业破产等案件,尽量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等办法实现双赢。
4.坚守公平正义,推进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建设。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非法宗教、政治谣言等犯罪活动,特别是严厉惩治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行为。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5.扭住主责主业,提高审执工作质效。抓实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四类案件”公示通报制度、案件质效公示通报制度、案件评查制度、案件指标预通报制度,确保案件审判工作高效高质完成。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保持执行攻坚战斗状态,深化执行攻坚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和执行人员“十个必须”,落实一案双查,织密制度铁笼,以铁的手腕促进执行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和规范化水平的根本提升。
6.践行司法为民,优化便民服务举措。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房地产、征地拆迁等民生类案件。持续推进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群众来信分类处置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精细化司法服务。
7.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巩固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成果,坚决纠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办案、消极执行等行为,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惩司法腐败,持续改进司法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以上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单位监督电话:2067358,监督邮箱:bwcxljsm163@163.com。市纠风办监督邮箱:tsjfbjb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