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6 03:29:5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

“文化唐山”摄影、视频作品征集评奖活动启事

“文化唐山”摄影、视频作品征集评奖活动启事

  自2018年4月,唐山市成功取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以来,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打造公共文化和文旅融合“唐山样板”,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2020年下半年即将迎来国家验收。为全面展示唐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推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文化唐山”摄影、视频作品征集评奖活动,现向社会广泛征集主题作品。

  一、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截稿。(二)作品评选阶段:2020年10月20日前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及作品。

  二、活动主题

  本次征集摄影、视频作品要求紧扣“拍美丽唐山、展文化风采、享文化成果”主题,健康向上,具有故事性、欣赏性和感染力。聚焦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展示最美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城市书房、乡街综合文化站、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及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兴办的公益性文化设施)、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文化志愿服务、数字化服务和流动服务以及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活动场景,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真实记录唐山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画面,充分表达唐山广大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乐享公共文化的美丽瞬间。

  三、征集对象

  全市广大拍摄爱好者和城乡群众。

  四、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包含实景照片、示范区创建公益广告、漫画等多种形式,图片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照片规格不小于2M,JPG格式,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不得作拼接、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接受单幅、组照作品(组照4-6幅,可为建设成果前后对比照),需配简要文字介绍,包括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内容阐释,字数不多于100字,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每幅参赛作品(组照视为1幅)只能1人署名。

  (二)视频作品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沙画、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专业摄像设备、手机拍摄均可,要求画质清晰、内容精炼、节奏紧凑,时长控制在1-5分钟。视频作品格式以AVI、MPG或MP4等主流格式,并附300字以内的作者及作品简介,注明联系电话。微视频作品应适于媒体播放,片头字幕须有作品名称,片尾字幕标注制作单位或人员。

  (三)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以“投稿”为标题发送至指定邮箱。主办单位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出版、宣传、展示等公益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视频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创作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不另付稿酬。

  (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留有作品原始文件;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或其它方面的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五)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可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五、奖项设置

  (一)摄影作品一等奖2名,每个奖励1000元及证书;二等奖5名,每个奖励500元及证书;三等奖10名,每个奖励300元及证书;优秀奖20名,每个奖励200元。

  (二)视频作品一等奖1名,每个奖励2000元及证书;二等奖2名,每个奖励1000元及证书;三等奖3名,每个奖励500元及证书;优秀奖10名,每个奖励200元。

  投稿邮箱:tswhjswc@163.com

  咨询电话:0315-2801866

唐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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