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唐山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的决定
(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了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唐山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唐山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的决定
(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了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唐山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