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7 09:12:4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市第二医院

唐山市第二医院关于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的公告

唐山市第二医院

关于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近期,我省出现多名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反弹,保障我院就诊患者及家属的健康,结合目前我省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将我院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须知

  1、来院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测和询问,在入口处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如不方便扫码需配合分诊人员填写《外地来唐及无健康码人员登记表》并接受体温检测和包括流行病学史在内的预检分诊。

  2、任何人员不得隐瞒病情和接触史,主动配合,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第一时间告知并到预检分诊接受筛查:

  ⑴发热(体温≥37.3°C);

  ⑵近两周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⑶密切接触聚集性发病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

  3、请广大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对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建议及时到综合医院发热门诊先行就诊。

  4、我院门诊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挂号。来院就诊患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唐山市第二医院服务号”进行实名制预约挂号。为避免窗口人员排队聚集,建议患者选择预约挂号就诊。

  5、在挂号、缴费、使用自助机、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处,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社交距离。

  6、请广大患者分散候诊,每间隔一个座位就座,注意保持一米间距。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就诊时患者独自进入诊室,如有特殊需要由一名家属陪护进入诊室,由首诊医师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及外地旅游史。

  7、门诊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病区就诊,已出院患者的复查、随诊等统一在门诊进行。

  二、住院患者就诊须知:

  1、住院病房全面实施封闭管理,所有患者住院期间无故不得离开病房。住院危重症患者陪护不超过1人,轻症患者不允许陪护,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

  2、除急危重症患者外,对于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唐山地区新入院慢诊、择期手术患者及陪护人员(限1人)均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手机通过“国务院小程序”可查询到的电子版检测结果及日期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唐山以外地区人员必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住院后,由科室在7日内再次对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进行鼻咽拭子采集核酸检测,检测报告病历内留存。住院时间超过两周的患者,科室加测核酸检测。

  3、急诊患者入院后,由病区第一时间进行鼻咽拭子采集核酸检测,陪护人员到门诊或外院门诊进行鼻咽拭子采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陪护。

  4、危重症患者患者住院期间,只允许一名固定陪护人员凭《陪护证》陪护患者出入病区。无特殊原因,陪护人员不得更换。陪护人员需配合医院的相关监测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等。重症监护室无需家属陪护及探视,请保持24小时联系电话畅通。患者手术期间只限1名持有《陪护证》的家属在手术室门外等候区等候。

  5、病区医务人员对陪护人员进行每天2次的体温监测并记录,如遇体温异常等特殊原因,需停止陪护,须持本人身份证和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更换。

  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集聚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唐山市第二医院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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