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3 08:47:5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个人笼养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多种笼养鸟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多种笼养鸟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个人笼养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过渡期至6月30日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白硕)记者从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自2月1日起,很多传统笼养观赏鸟如鹩哥、画眉、云雀(叫天)等均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月30日前,这些笼养鸟需送交至野保部门,拒不送交者将由公安机关进行严厉处罚。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2月1日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该名录中包括常见的鹩哥、画眉、蒙古百灵、震旦鸦雀、红胁绣眼鸟(粉眼儿)、红喉歌鸲(红靛颏)、蓝喉歌鸲(蓝靛颏)、北朱雀(麻料)、红交嘴雀(交嘴)、红嘴相思鸟、歌百灵、云雀(叫天)、黑喉噪鹛、棕噪鹛、银耳相思鸟、红嘴相思鸟、新疆歌鸲、褐头朱雀等物种都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过渡期至6月30日,饲养的野生动物需送交野保部门处理,过渡期后拒不交出者,个人饲养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严厉处罚。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醒养鸟人,上述野生动物无论野外种群,还是人工繁育种群,均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要求,对于猎捕、收购、运输、出售上述野生动物的,需上报省级以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以非法猎捕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刘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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