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我区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冀社险函〔2021〕3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我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险待遇,但仍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的人员。
正在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待遇人员无需再次办理。
二、激活流程
1、请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提前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相应的银行网点(社会保障卡正面标有银行名称)激活金融功能并设立密码。
2、没有申办社保卡的参保人请即时申办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后方可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已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6个月以上,但并未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的参保人,请尽快前往社保卡所标识银行进行存取款一次,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后方可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参保人在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后,请耐心等待。省社保中心将通过系统分批进行账户信息变更工作。无需到我中心进行登记,无需到各乡镇街道变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80岁以上高龄人员和出国定居人员未做强制要求。
(二)如果您使用的是农商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信用社),且每月领取133元及以上待遇,即为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开平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