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3 07:58:0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警惕消费陷阱 安全和谐过节!唐山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曹瑞云)“五一”假期是广大消费者购物、出游的黄金时节。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能够欢度佳节,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安全和谐过节。

警惕朋友圈转发陷阱

“只需加好友、转发朋友圈即可免费领取、获得……”这类朋友圈的转发活动已经屡见不鲜。除了少数活动能够真实兑现外,大部分都属于低劣的骗局。出现的问题往往是:宣传与实物不匹配,获得优惠的方式有所限制,活动内容的重要条款标注在不明显的位置,在承诺无法兑现时以种种“官方解释”进行搪塞……

骗子抛出“免费”诱饵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求消费者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或者是在微信群进行发布,结果就会导致这些虚假诈骗信息呈现几何级数传播,殊不知这种朋友间的“无心之恶”却让许多人掉进陷阱。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无法得到证实的信息莫要贪图便宜,也不要以试试看的心态进行尝试。而且,朋友圈多以自己的朋友为主,不实的信息会直接侵害到身边人的利益。同时朋友圈也兼具公共属性,并非法外之地,我们需要对自己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避免冲动消费

面对商家的促销活动,要详细阅读活动时限、优惠额度、使用方法等具体规则内容,擦亮眼睛,仔细甄别,问清问明,看准了再买,避免被一些不法商家先抬后降、假赠送、假抽奖所迷惑,更不要被低价所诱惑而冲动消费,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购买食品仔细查看标识标注

购买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等感官检查,不要贪图便宜而购买已变质或可疑变质食品;选购定型包装产品时,应查看产品或者其外包装上是否标注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等标识标注,同时注意是否为国家禁止供应的食品;对于产品外包装字迹不清、感观异常的散装食品不要购买,防止商家借机搭售行为,不购买无产品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不全的产品。不在无证或流动食品摊点购买食品。

区分“定金”与“订金“

“定金”不等于“订金”。《合同法》中规定,“定金”属于法律上的担保方式,支付定金一方如果没有履行相应的债务责任,就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因此“定金”和“订金”是有严格区别的。“定金”一旦支付,一般是不可退的,而“订金”是可以退的。

防范网购骗局

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要对同类型商品多搜、多查,不要被图片、宣传等蒙蔽。提防部分商家在活动中故意抛售库存和滞销产品,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同时,消费者在收到货物时一定要及时查验货品,一旦有质量问题及时维权。

编辑: 刘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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