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5 07:26:27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滦南交警大队重拳治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为净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5月13日下午,滦南交警大队结合“减量控大”工作要求,深入农村地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

当天下午,滦南交警大队民警来到滦海公路一铁道桥下,利用反光锥筒收窄车道,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工作中,一辆沿滦海公路由东向西行驶的黑色大众轿车,在距离检查点一段距离处突然减速,并试图掉头逃避检查。此时,正在值守的布控警力发现该车行为异常,立即驾驶警车、拉响警报,将正试图掉头的车辆逼停。然而,该车停下后,驾驶人锁上门窗,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利用喊话器,对其进行数次警告,形成强大震慑。最终,该驾驶人打开车门,配合民警的检查。经询问,该驾驶人承认自己喝了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图为执勤交警正在对被控制的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检测。记者 魏伟 摄

在现场检查中,民警还查获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时,一辆银灰色轿车通过检查点时,民警对该驾驶人例行检查。打开车窗,民警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遂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7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随即将此人带离,进行抽血检测。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行政处罚外,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滦南交警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交警部门将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频次,在辖区各主次道路,尤其农村道路,开展酒驾、醉驾、超员等查处行动,一经查获,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罚,以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 穆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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