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部分道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的通告
为规范城市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有关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交警大队将对我市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违停等交通违法开展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路段
和平道、康乐街、胜利道
二、整治重点
机动车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等各类交通违法
三、整治时间
2021年6月9日起开始常态化整治。届时,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和平道、康乐街、胜利道各类交通违法实施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1、城区内所有车辆停放应在划线的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顺向停放。2、未施划停车泊位道路不得停放车辆;人行道、盲道上无停车泊位的严禁停放机动车。3、严禁在消防通道、公交站点、交叉路口周边停放车辆。
请广大司乘人员积极配合,与公安交管部门共同努力,为全市人民创造更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