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5 12:31:5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葵花朵朵

遵化公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和唐山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阳光招生政策,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家长知晓率,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公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坚持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根据河北省和唐山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并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坚持划片招生原则。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全面实行划片招生,各校不得招收片外学生。

推进“两统一”为主的原则。实行优先安排“两统一”学生在服务区片学校入学的招生办法。“两统一”即: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对不能满足两统一条件的学生,在本服务区片学校招生额满的情况下,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采取“指定范围,相对就近,分类实施”的原则在城区学校(含分校)和城区周边学校进行统一调剂。

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严禁使用考试、面试、竞赛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严禁采用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在招生期间和学生入学后,一律采取电脑随机编班,不得组织优等生选拔和分班考试,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快慢班”、“重点班”。

坚持分类依次招生原则。城区学校的招生要严格按以下类别分类验审、录取。

第一批次:学生符合“两统一”条件要求的,按学生父母产权房坐落位置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父母产权房以父母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大票和可以证明入住的材料等)为认定依据。

第二批次:在招生学校将符合“两统一”条件要求的学生全部招收后,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适龄儿童、少年,将根据片内学校学位实际存有量,按每一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购房的前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不能在本服务区片安排入学的,教育局进行统一调剂。

第三批次:第四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为唐山市各县区和承德市兴隆县以外)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居住证、出生证明、租房协议等相关材料,小学统一安排在第四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分校,初中全部安排在三中就读。具有唐山市所属其他各县区或兴隆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律安排在第四实验小学或二小分校就读,初中一律安排在西留村中学、大刘庄中学、下石河中学或崔家庄乡中学就读。若四小和二小分校学位不足,将根据家长提供的居住证办理时间早晚进行排序,多余小学生安排在城边其他乡镇就读。

第四批次: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认定就读学校的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无城区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并和父母长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在片内学校招完前三批学生后仍有学位空额的情况下,以学生父母实际常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坐落位置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片内学校无空额,全部安排在第四实验小学、二小分校和三中就读。

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但其父亲或母亲是家中独子,学生户籍不是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就读学校的认定可参照①办法执行。

③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其父亲或母亲不是家中独子,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也不是自出生之日起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但已于2016年6月30日以前迁移至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经入户调查确认确实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小学一律安排在各分校就读,初中安排在三中就读。

④适龄儿童户口于2016年6月30日以后迁移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且其父母不是家中独子的,城区学校不予认定,可安排至城区周边乡镇就读。

第五批次:购买多年未过户的二手房(2017年6月30日前购买)。对已购买多年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过户的二手房(2017年6月30日前购买,并提供相关银行转账凭证、购房以来多年生活票据等证明材料),在完成上述各类招生后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按招生范围入学,否则城区学校不予认定。

特别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城内没有房产仅有户口的,除城区坐地户可安排片内学校外,其他所有情况只能安排在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及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村(居委会)居住证明,小学可按原居住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属小学分校自愿选择就读学校。初中可在原居住地所属中学或实际居住地所属乡镇中学自愿选择。

3.严格落实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所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城内学校就读的,必须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正在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证明。

4.学生就读学校区片划定是根据学校当年的招生能力动态调整的。

5.以农村身份报名民办学校,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需回乡镇学校就读,城区学校不再予以认定。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资格认定。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依法取得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的随迁子女均可自愿报名。报名儿童的资格认定分城区和农村两种类型,城区学生的资格认定条件与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相同,农村学生的资格认定以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一致的户籍为依据。

报名程序。每名适龄儿童可同时申报2所民办学校(阳光燕山学校、通达学校)入学志愿。一年级招生报名办法:以城区身份报名的学生(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区片内公办小学报名,并注明所报民办学校的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以农村身份报名的学生到乡镇教育办报名,并注明所报民办学校的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初中招生报名办法:城区小学毕业生按城区或农村身份到毕业学校报名,并注明所报民办学校志愿;乡镇小学毕业生按城区或农村身份到乡镇教育办报名,并注明所报民办学校志愿;外地小学毕业生到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招生方式。当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时,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报到入学。适龄儿童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产生的空余学位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面向城区学生进行补录。

城区小学、初中招生范围

第一实验小学

通华西街(钟楼至西环岛)以北,西二环北路(西环岛至建明西街)以东,建明西街(西二环北路至玫瑰园红绿灯)以南,愚公北路(玫瑰园红绿灯至一小家属院胡同向东至移动公司与华明北路交叉口)以南,华明北路(移动公司与华明北路交叉口至北二环西路)以东,北二环西路(邮政大楼红绿灯至汤河酒店西桥头)以南,沿河(汤河酒店西桥头至国税东桥头)以西,建明西街(工商局红绿灯至电力局红绿灯)以南,文化北路(电力局红绿灯至钟楼)以西。

小草店小学(一小分校)

小草店村、谐和家园、和谐家园。

第二实验小学

文化北路(钟楼至电力局红绿灯)以东(含卫生局家属院),建明西街(电力局红绿灯至国税东桥头)以北,沿河(国税东桥头至汤河酒店西桥头)以东,北二环西路(汤河酒店西桥头至汽车站红绿灯)以南,文化北路(汽车站红绿灯至燕山西街与文化北路交口)以东,通华东街(钟楼至东关口红绿灯)以北,水泉北路(东关口红绿灯至九色鹿红绿灯)以西,文礼东街(九色鹿红绿灯至朝阳路红绿灯)以北,朝阳路与燕山东街交叉口至朝阳路与文礼东街交叉口以西。

张家坎联小(二小分校)

朝阳路以东,文礼东街(文礼东街与朝阳路交口至沙河北路)以北,含北长城公寓、市场公寓、张家坎、力田庄、田庄。

第三实验小学

文化北路(汽车站红绿灯至北三环红绿灯)以西,北二环西路(汽车站红绿灯至邮政大楼红绿灯)以北,华明北路(邮政大楼红绿灯至移动公司与华明北路交叉口)以西,移动公司与华明北路交叉口至一小家属院胡同以北,愚公北路(玫瑰园红绿灯至一小家属院胡同口)以西,建明西街(玫瑰园红绿灯至西二环北路)以北,西三里乡19个居民村。

第四实验小学

通华西街(钟楼至西环岛)以南,西二环南路(西环岛至沙河北路与西二环南路交叉口)以东(含五里屯村、逸翠湾、啤酒厂家属院),沙河北路(沙河北路与西二环南路交叉口至华峪小区桥头)以北(含龙祥源小区),文化南路(钟楼至华峪小区桥头)以西。

学庄子联小(四小分校)

学庄子村、大草店村、后杨庄村。

第五实验小学

沙河南路(东二环北路大桥至第六实验小学南大桥)以东(含世纪家园),建功街与凤凰南路交口东段以北(含以南原五小招生范围),小二里村、铁山岭村。

谢庄子联小(五小分校)

建功街与凤凰南路交口东段以南,凤凰路(宏伟帝景红绿灯至凤凰路与南二环东路交叉口)以东,谢庄子村、团练屯村、庄户村、大二里村、蔡家岭村、田园社区、东辰风景。

第六实验小学

通华东街(钟楼至东关口)以南,水泉南路(东关口至九色鹿红绿灯)以东,文礼东街(九色鹿红绿灯至沙河北路)以南,沙河北路(东二环北路大桥至华峪小区大桥)以西(不含世纪家园),文化南路(华峪小区大桥至钟楼)以东,天凤澜庭和桐凤世家可自愿选择到五小或六小就读。

南台小学(六小分校)

建功街(南关桥头至宏伟帝景红绿灯)以南,凤凰路(宏伟帝景红绿灯至凤凰路与南二环东路交叉口)以西,南二环路(凤凰路与南二环东路交叉口至春雨东桥)以北,沙河北路(春雨东桥至南关桥头)以东。

二中、三中

西起文礼西街与西二环北路交叉口,沿文礼西街向东至北关口,沿文化北路向北至电力局红绿灯,沿建明东街向东至建明东街与东二环北路交叉口。此线路以南为二中招生范围,以北为三中招生范围。

编辑: 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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