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2 20:50:00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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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管理,唐山这个县要这样做

迁西县栗乡街道办事处

迁西县兴城镇人民政府

迁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

通知

为助推我县“三重四创五优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人居环境,以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县城验收,迁西县栗乡街道办事处、迁西县兴城镇人民政府、迁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以联合执法形式,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沿街售卖,严禁擅自占道加工、制作、修理等经营行为;流动商贩必须进入农贸市场或在统一规划的经营区域内有序、健康、规范经营。

二、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实行审批制,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标准设置的,一律予以拆除并处罚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城市建构筑物、路灯及景观灯、店招、广告牌等其它设施上张贴、涂写、印盖、刻画各类小广告;已张贴、涂写、印盖、刻画的小广告,广告主须自行负责清理干净。

四、各沿街单位、商户、住户要积极落实“门前五包”,做到门前卫生清洁、秩序井然、绿化美观、设施完好、外立面整洁。不得乱堆杂物、乱撑棚伞、乱设广告牌、乱晾晒衣物、乱牵乱挂标语、电线等违反市容市貌管理规定的不文明行为。

五、城区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必须在统一规划的停车场(位)内有序、顺向、按位停放,严禁在未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人行道、城区道路、广场、公园(绿道)、小区外公共区域及城区其他公共区域乱停乱放;

六、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市场化运作,由取得经营许可的专业公司运输,未经许可,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私自运输,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到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及城管大队备案,严禁擅自处置。

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先行登记保存物品,严厉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好市容秩序,携手共建文明、卫生城市,齐心共筑美好家园。

迁西县栗乡街道办事处

迁西县兴城镇人民政府

迁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7月2日

编辑: 穆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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