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8 11:24:34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滦南县公安局

滦南警方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起,刑拘22人!

在“燕赵——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中,滦南县公安局海上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南堡边防派出所,在禁渔期期间再次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起,刑事拘留22人。

7月4日18时许,海上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南堡边防派出所在滦南县海域巡逻执法时,发现3艘渔船上载有地笼网和渔获物八爪鱼,随即对3艘渔船分别控制。经询问,3艘渔船船主分别叫张某东(秦皇岛市人)、姜某(秦皇岛市人)、程某平(锦州市人),船上分别有6名工人、6名工人、7名工人。随后,巡逻队员将该3艘渔船押回到嘴东码头。滦南县渔政执法科对3艘渔船所使用网具进行测量,网具属于在禁渔期期间的禁用网具。

在南堡派出所、柏各庄派出所、食药安大队、环安大队的支持下,7月7日下午,22名犯罪嫌疑人被滦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禁渔期是为了让水生生物更好繁殖,对渔业资源起到保护作用。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切勿非法捕捞水产品,同时,希望广大群众一旦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 王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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