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申领失业补助金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为保障广大失业人员最大利益,请我区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尽快申领。
1、申领条件和范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申领范围: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2、申领时间
从现在开始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申领方式
下载“河北人社”——注册登录——返回首页——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4、发放标准
唐山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33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63元/月。
5、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发卡银行激活帐户。
唐山市丰南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丰南区青年路102号
0315-810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