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10:10:23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酒后驾驶营运车这个代价有点大

“唐山+”客户端消息(记者 魏伟) 近日,一辆货车遇交警盘查突然掉头,交警发现该车行为异常将其拦停。经查,该车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面临严厉处罚。

当天,曹妃甸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共济路与创新道交叉口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货车在距检查点20米处突然减速准备掉头。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并让驾驶人熄火停车。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满身酒气,存在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交警告知其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面临的处罚时,该驾驶人后悔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以5000元罚款,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编辑: 王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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