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2 16:07:2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迁安市妇幼保健院

加强管理!迁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告

迁安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加强疫情期间门诊住院患者就诊及陪护人员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通知,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将我院门诊、住院患者就诊及陪护人员管理告知如下:

任何就诊人员不得隐瞒病情和接触史,主动配合,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第一时间告知接诊的医务人员并到定点医院(迁安市人民医院,迁安市中医院)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1、发热(体温≥37.3°C);

2、近两周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3、密切接触聚集性发病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

门诊就诊须知

(一)来院患者及陪同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经过预检分诊口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及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

1、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持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我院门诊,进行正常诊疗活动;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员来我院就诊,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我院门诊,进行正常诊疗活动;

3、低风险地区人员14日内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不能明确除外新冠流行病学史的,请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后,方可进入我院门诊,进行正常诊疗活动;

4、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跨省返乡人员,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我院门诊,进行正常诊疗活动;

5、使用老年机、不能提供健康码的人员,请您持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军官证)填写好外来人员登记表,接受体温检测,到预检分诊医生处进行流调方可入院。  

(二)在候诊过程中,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再次体温筛查;在诊室内请配合主诊医生对流行病学史的再次询问。除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患者可安排1名家属陪同外,其余患者就诊时尽量避免家属陪同。  

(三)我院门诊实行预约就诊管理。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需提供正确的、与健康码相符的患者本人身份证件、手机号码等。

(四)在所有诊疗区域注意保持1米距离,严格保持“一医一患”,交流时尽可能保持距离。陪同人员非医生要求无需进入诊室,就诊结束后无需住院者,请尽快离院。

住院患者管理

(一)所有患者和陪护人员均须持72小时内、我市正规医疗机构提供的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二)进入病房的所有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接受流行病学史询问。  

(三)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后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四)医院病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患者及家属进入病房后,非医疗原因不允许外出病区,严禁家属以外购食品、药品为由出入;住院过程中,尽量不留陪护,特殊情况下,可留1名陪护,无特殊原因,陪护不得更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

(五)陪护人员请遵守病区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做流行病学调查、凭居民身份证并持进行登记,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无疫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条件,未经登记不得进入病区陪护。

以上内容遇有政策调整另行公告,为了确保您及家属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迁安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2日

编辑: 王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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