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民服务中心A区“两联办”业务窗口为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税务部门的联合受理窗口,受理业务类型为涉税不动产业务,实现“缴税+办本”一站式服务。具体业务有:新房办本、拆迁安置、赠与、继承、离婚析产和司法裁决等。
为节约现场排队等待时间,市民办理业务时需要先在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的预约,具体预约办理方式如下:
一、如果您想同时办理税费缴纳和办证业务,请选择“缴税+办证预约”
1.关注【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我要预约】项目中的【缴税+办证预约】;
3.选择预约日期;
4.按要求正确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正面照片、不动产权证或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照片,上传后点击【确定】,完成预约;
注意:
①办理离婚析产、继承、赠与等上传不动产权证(内容页面)照片;
②办理商品房、回迁房上传开发商提供的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内容需填写完整)
5.点击【我的预约】项目中的【缴税+办证】,查看预约状态。
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日期,凭预约成功二维码,在A区5号门98、99、100号“两联办”窗口一并办理缴税和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如果您缴纳税费,需要办证,请选择“已缴税只办证预约”
1.关注【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
2.点击【我要预约】项目中的【已缴税只办证预约】;
3.选择预约日期;
4.按要求正确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正面照片、税票原件照片、不动产权证或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照片,上传后点击【确定】,完成预约;
注意:
①办理离婚析产、继承、赠与等上传不动产权证(内容页面)照片;
②办理商品房、回迁房上传开发商提供的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内容需填写完整)
5.点击【我的预约】项目中的【已缴税办证】,查看预约状态。
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日期,凭预约成功二维码,项目预约号码为601、604、607、610、613、616、619、622、625、628、631、634、637、640、643、646、649、652、655、658的市民在A区5号门101号窗口、其余预约号码的市民在A区1号门24、25号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三、办证材料清单
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层分户图、宗地图、契税票、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
2.新建拆迁安置用房转移登记:
身份证、安置协议、分层分户图、宗地图、契税票、分户转移登记同意函。
3.存量房(赠与)转移登记:(双方到场)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税票、赠与合同。
4.存量房(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税票、继承公证书。
5.存量房(离婚析产)转移登记:(双方到场)
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税票、离婚证、离婚协议。
6.存量房(法院裁决)转移登记:
身份证、税票、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生效的法律文书。
四、其他事项
因每日预约数量有限,请市民谨慎选择预约日期,合理安排时间,连续两次预约成功后不到场办理的申请人将被拉入系统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