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8月26日统一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为快速发放证书,我局提前为每人编排了领取号码(领取号码表见下图),申领人可提前从附表中查询好自己的领取号码,按顺序分时段领取,并在申领时将领取号码报告给工作人员。
其中:
4800至4839号,在2021年8月26日上午08:40—11:00领取;
4840至4866号,在2021年8月26日下午14:40—17:00领取。
二、发证地点
唐山市司法局105房间(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八大局院内5号楼一层)
三、具体要求
1.证书申领人请于申领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前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亲自领取(领取时需要人脸识别),不得代领。
2.申领人进入市司法局办公大楼后须在一楼大厅内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登记个人信息,全程佩戴口罩,领证场所排队请间隔一米。申领人体温超过37.3℃的,不得入内。
3.对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期限领取的,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我局暂时保管,可待证书集中发放工作结束以后,在工作日提前来电另约时间办理领取,办公电话:0315—2826584。
4. 证书发放前,我局已为各位提前办理了初始备案登记。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无需再办理年度备案,不影响其申请律师执业或者从事相关法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