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1年8月25日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市编委核定, 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设置以下八个专门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经济建设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教科卫体委员会
社会法制委员会
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1年8月25日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市编委核定, 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设置以下八个专门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经济建设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教科卫体委员会
社会法制委员会
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