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阎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8月25日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经中共唐山市委常委会议(2021 年 7 月 6 日)研究同意提名, 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经市政协十三届一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决定:
阎磊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大海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谢雪生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少杰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张芳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研究室主任职务;
米广峰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李治欣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进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伟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