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6 11:00:0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通告

9月25日,《唐山劳动日报》刊登《唐山市行政审批局通告》,向社会广泛征集河北桥和陡河大桥之间四座桥梁名称,详情如下: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通告

唐审批通字〔2021〕2号

为积极稳妥、扎实做好市主城区内陡河流域部分桥梁名称命名规范工作,在对市主城区内陡河流域所涉桥梁进行了详细摸底、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现就河北桥和陡河大桥之间四座桥梁名称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名桥梁

(一)陡河大桥与南新桥之间的桥梁名称(连接东越河村与西越河村);

(二)胜利桥与七滦线铁路桥之间的桥梁名称(自来水路);

(三)长宁桥与河茵桥之间的桥梁名称(龙富南道);

(四)荣华桥与河北桥之间的桥梁名称(3号小区桥)。

二、桥梁命名原则

(一)含义健康,积极向上,名实相符,通名与功能相匹配,体现“四个自信”,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

(二)体现规划,反映特征,与使用功能相适应;

(三)通俗易懂,照顾习惯,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理或者经济特征;

(四)不以人名或外国地名命名,不使用外文和利用外文直译命名,切忌洋化、封建化、小地冠大名;

(五)名称用字要选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字,应当准确、简明、规范、易懂,符合我国语言习惯,禁止使用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杜绝使用自造字,不用多音字,慎用方位词和数词;

(六)不得以有损于国家尊严、违背社会公德、带有封建和殖民色彩、复古崇洋、格调低下、古怪离奇、任意拔高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

(七)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名称。

三、有关事项

(一)征集时间

征名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结束。

(二)内容形式

作者要对桥梁名称的含义、来源加以说明。邮寄可采用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投寄。征名一旦采用,市行政审批局将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名称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唐山市人民政府所有。

(三)应征须知

应征作品为原创,内容相同作品以最先收到的稿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田甜

电 话:0315-2806202

邮寄地址:唐山市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一处(唐山市丹凤路12号)

电子邮箱:spj2806202@163.com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9月25日

编辑: 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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