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9 11:26:02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滦南县公安局

酒后寻衅滋事打伤他人,5人被滦南警方刑拘

近日,滦南县公安局西城区派出所成功打掉一涉恶犯罪团伙,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4月14日晚,在滦南县倴城镇兆才大街某KTV内,因琐事发生口角,马某明、张某刚等人将岳某尊及李某打伤。经伤情鉴定,岳某尊为轻伤二级,李某为轻伤一级。案件发生后,西城区派出所多方组织查证,及时固定证据。最终确定马某明(男,42岁,滦南县人)、张某刚(男,40岁,滦南县人)、陈某(男,29岁,滦州市人)、史某强(男,39岁,滦南县人)、刘某龙(男,38岁,滦南县人)等5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于9月14日将刘某龙、张某刚抓获,10月13日将马某明抓获,10月15日将陈某抓获,11月1日将史某强抓获。

经审,该5人对酒后寻衅滋事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马某明、张某刚、陈某、史某强、刘某龙等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酒后有拦截追逐或斗殴行为的构成寻衅滋事,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酒后必须要控制好自己的言行,避免喝酒成为犯罪诱因。(滦南县公安局 李跃安 张怀平 张蕾)

编辑: 罗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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