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9 17:57:55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丰润12345微信公众号

30日12时起,丰润区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丰润区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11月30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11月30日12时起全区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唐山市丰润区11月份空气质量改善管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减排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编辑: 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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