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唐山交警第十大队在《唐山劳动日报》刊登公示,要在唐山几个路口启用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详情如下: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十大队关于启用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十大队,拟于2021年12月23日启用南湖大道梁家屯路东向西方向,学院路艺文道西向东方向,学院路新岳道东向西方向,学院路仁通道东向西方向,学院路仁泰道南向北方向,昌兴道卫国路南向北方向,南新道新湖路西向东方向,北向南方向,南湖大道(东向西)青龙泽西路南向北方向,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1208)机动车逆行行驶(违法代码130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代码6023),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