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3 06:56:52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唐山实施基层党建示范引领三年行动计划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郑芃芃)近日,中共唐山市委印发《唐山市“牢记嘱托当先锋 英雄城市党旗红”基层党建示范引领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年行动计划》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深切关怀、寄予厚望,赞誉唐山是英雄的城市、唐山人民是英雄的人民,作出“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亲自为唐山擘画了高质量发展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系统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概括了具有根本性和长远指导意义的十条历史经验,对于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激励全市广大党员“牢记嘱托当先锋”,唱响“英雄城市党旗红”党建品牌,强化示范引领、整体提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实现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确定的宏伟目标、奋力开创“三个努力建成”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锚定“争第一、创唯一”,坚持聚焦中心、聚力全局,坚持改革创新、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久久为功,在整体推进、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上,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按照“13568”工作思路,以“牢记嘱托当先锋 英雄城市党旗红”为主题,实施示范引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基本建设”,统筹推进夯基定向、凝心铸魂、服务提质、品牌培树、优势转化、优化提升“六大党建工程”,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国企、医院、学校、机关、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八个领域党建质量全面提升,奋力开创示范引领、全域提升的高质量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大力推动先进增量扩面“提档次”,按照每年递增 10%-15%比例,持续深化示范创建,利用三年时间,全市各领域党建示范点达到 40%左右,实现全市示范创建全国有位、全省领先;中间全面提升“争先进”,持续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中间支部全面创先争优,不断扩大增厚创建先进的基数和基础;后进整顿转化“全达标”,每年按照 5%左右的比例,倒排后进基层党组织,一年转化达标、两年巩固提升,常态整顿、滚动推进,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在规范达标上再登新台阶,整体上水平。

《三年行动计划》确立的目标任务是:2022 年-2024 年,集中 3 年时间,着力培育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示范区(带、圈、群)、全域示范乡街,到 2024 年底,市级建成各领域示范点 1500 个,示范区(带、圈、群)40 个,全域示范乡街 40 个,示范县(市、区)2-3 个,全市各级党建示范点占比达到 40%左右,形成实践特色鲜明、带动作用凸显、党员群众公认的党建示范集群,示范引领各领域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其中,2022 年为创新培育阶段,全市各级党建示范点占比达到 10%左右;2023 年为提质扩面阶段,全市各级党建示范点占比达到 25%左右;2024 年为全域提升阶段,全市各级党建示范点占比达到 40%左右。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六项工作举措:一是实施夯基定向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制,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二是实施凝心铸魂工程,全面深化理论武装,全面深化党性教育,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思想引领力;三是实施服务提质工程,巩固提升党员服务质效,巩固提升阵地建设水平,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群众组织力;四是实施品牌培树工程,叫响“英雄城市党旗红”党建品牌,叫响“唐山先锋”党员志愿服务品牌,开展“一县区一特色、一领域一品牌”活动,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社会号召力;五是实施优势转化工程,大力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大力推进抓党建促基层治理,大力推进抓党建促高质量发展,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发展推动力;六是实施优化提升工程,优化提升战斗堡垒,优化提升“领头羊”队伍,优化提升党员队伍,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自我革新力。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方法步骤是:精准分类定级、全面动员部署、集中创建提升、定期评定挂牌、强化典型带动、开展评议考核。其中,2021 年 12 月底前,各地认真设计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基层党建示范引领三年行动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自 2022 年 1 月开始,各级党组织全面实施党建示范引领“六项工程”,引领全市基层党建全面晋位升级;自 2022 年起,市级每年“七一”前夕和年底,两次对示范创建情况进行审核评估,通报授牌。

就组织领导方面,《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要从严落实责任,抓好统筹结合,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基础保障,激励干事创业。其中,明确县级党委(党组)负责统筹领导本地党建示范创建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示范创建具体工作;要求建立党建示范点、全域示范乡街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奖励激励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在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考核奖励、评先评优、推选“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优先考虑。

编辑: 许云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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