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原点及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的
通告
﹝2022﹞第1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区政府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4日对《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原点及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布并征求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5户产权人书面提出22条意见。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结合征求意见情况,有关问题已经做出解释,经认真研究,作出以下决定:
对《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原点及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不做修改。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