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区公安局关于烟花爆竹禁放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区今年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认真遵守。
如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治安拘留,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查禁烟花爆竹任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举报电话:110。
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