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志远)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发展市场主体座谈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的若干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优化名称登记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登记,全面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和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制。贯彻落实外资企业准入制度改革,做好过渡期外资企业登记衔接。发挥网络市场监管“一室两站”作用,促进电商平台内市场主体登记增量发展。
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加快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完善商标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商标审签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
落实市场退出便利化机制,放宽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和申请条件,压缩公示时间、简化办理流程。提升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效率,提升外资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退出成本。
健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制度机制,动态调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施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推进“智慧市场大数据平台”市县乡村联通应用。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竞争执法、网络市场监测、消费维权、企业公示等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
探索推行首犯轻微免责机制,信誉与质量监管融合包容机制,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空间。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加大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力度。
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方面内容,取消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措施,确保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服务,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竞争力提升和市场主体升级工程,强化质量、标准、品牌、知识产权、检验检测、信用监管、认证认可、执法维权赋能,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数据的监测分析,由追求市场主体数量向质量优先转变,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常态化纾困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强化政策落地、动态监测,不断提高纾困帮扶的精准度有效性。持续强化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各类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违规收费行为。
稳步实施团体标准培优工程,鼓励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探索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创建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低碳等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认证纵深发展。
以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农业、特色区域产业为重点,打造一批制造业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业集群品牌,培树一批制造业产品、农产品“唐山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唐山品牌保护,引导企业和组织提升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综合运用能力,强化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等品牌的培育保护,加快商标品牌化进程。支持企业品牌资产管理,加强企业在并购、资产重组中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防止自主品牌被恶意抢注或收购。加强唐山品牌宣介,支持企业借助各类博览会、发布会等平台走出去,开展“诚信电商”创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宣传和销售品牌产品,不断提升唐山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