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9 16:31:24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滦南一男子酒后在朋友圈辱骂他人被行拘7日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李跃安 张怀平 张蕾)近日,滦南县公安局程庄派出所查处一起侮辱案,1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

2月3日,该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辱骂其父亲。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通过手机固定证据,并及时调查取证。经调查,张某某(男,42岁,滦南县人)因多年前琐事对同村顾某某心生不满,酒后通过朋友圈对其进行辱骂。经询问,张某某对自己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月7日,违法人员张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微博等网络公共场合辱骂、谩骂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罗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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