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0 19:55:38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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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牌、人戴盔、禁鸣笛、不乱停!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倡议书

6月10日,我市“车上牌、人戴盔、禁鸣笛、不乱停”——“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这是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实际行动,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的有力抓手。

一座城市,能否让八方来客一见倾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座城市外在形象的美誉度和内在气质的辨识度。而交通状况往往是“第一印象”,不仅能反映出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可以说,作为交通参与者,我们的一言一行关乎唐山形象,我们的一举一动皆是唐山形象。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坚决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位唐山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01
“车上牌”,从我做起。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我市现有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300万辆,免费上牌工作已于6月7日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文明工程、安全工程、民生工程。我们希望广大市民严格落实法规规定,站在改善城市形象高度、提升城市品位的角度,步调一致,行动有力,为车上牌,从我做起。


02
“人戴盔”,从我做起。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名交通参与者的安危,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多发,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加剧事故后果的案例屡见不鲜。关爱生命,从“头”开始。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在驾乘摩托车时、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头盔,这既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亲人和家庭的负责。


03
“禁鸣笛”,从我做起。

随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市广大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有了明显提升,但机动车在禁鸣区域乱鸣笛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不仅制造噪音污染,影响他人生活,而且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甚至诱发交通事故。我们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禁鸣规定不乱鸣笛,特别是在遇行人通过路口时,自觉礼让斑马线,不鸣笛催促;遇交通拥堵前车缓行时,耐心等候、有序通行,不鸣笛催促;行经主干道、医院、住宅区、学校等地自觉禁鸣,为车水马龙的唐山街头增添一份恬静之美。


04
“不乱停”,从我做起。

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方面,还体现在规范、有序的停车秩序之中。但从我市的情况看,不文明、不规范停车现象还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段一些地点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文明城市的形象。我们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内或道路侧划定的机动车泊位内,不超线停放,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今天的唐山正处在全力以赴实现 “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目标,加快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目标的生动实践,是政之所向、民之所望,是唐山这座英雄之城、大爱之城、文明之城使命所系、发展所需。就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参与者、支持者,共同展示英雄人民的责任担当,共同为英雄城市发展得更好、建设得更美贡献更加动人的大爱底色和文明力量!


唐山市文明办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10日

编辑: 侯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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