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4 06:44:07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唐山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志远)针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问题谁来负责、谁来管理、如何监管的问题,市食安办印发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明确举办者和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规定了对50人以上聚餐进行现场指导的原则,规范了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程序及加工制作食品的基本要求。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明确各级监管的具体人员、联系方法和聚餐的报备方式,要求填写并保存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农村聚餐现场检查记录表和农村集体聚餐报备登记表等记录台账。

《意见》明确,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分级开展指导。凡一次性聚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由所在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一次性聚餐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由辖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派人开展现场指导。

《意见》规定,农村集体聚餐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持证经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必须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对农村集体聚餐制作场所环境、原材料采购、设施设备使用、加工操作流程也提出了要求,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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