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7 19:55:45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交通安全微发布

驾驶人达到60或70周岁年龄节点,需要办理哪些业务

自2020年11月20日,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落地推行,虽然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年龄不再上限,但已获取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年满60周岁或70周岁,根据准驾车型不同,所需办理的业务也不尽相同。结合新部令相关规定,着重解读,驾驶人达到60或70周岁年龄节点时,需要办理哪些业务~

60(含)周岁以上

相关规定

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轮式专用机械车(M)、无轨电车(N)和有轨电车(P)。

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C2)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

详解

70(含)周岁以上

相关规定

依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五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轻型牵引挂车(C6)、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

持有D、E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F)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驾驶证包含C6准驾车型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C2)的机动车驾驶证。

详解

编辑: 罗旭辉
热点
  • 一周
  • 一月